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前实习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

一、培训对象

我校毕业的应届或往届港澳台及外籍本科学生,且已获得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二、培训时间

20257月起,为期12个月。

三、培训地点

厦门长庚医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5

(二)报名方式:

1.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附件2《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并签名(附后);

2.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则需将通行证(或居住证)正本、预毕业证明、实习申请审核表及本科实习鉴定表(需加盖医院公章)扫描件(PDF版)上传至云盘(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0f5629431788884a2183c4237cfd2fe6),请确保扫描文件的完整性和清晰度。取得学历学位证后,需补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版)。

3.申请人为往届生,则将通行证(或居住证)正本、本科毕业证正本、本科学位证正本、实习申请审核表及本科实习鉴定表(需加盖医院公章)扫描版(PDF版)发送至邮箱zhouyingying7026@163.com,请确保扫描文件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4.请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资格。材料审核结果将通过学院网站发布。

五、培训相关事项

1.通过审核的学员,持审核通过的实习申请审核表及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厦门长庚医院,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本次培训资格;

2.根据文件规定,培训不可间断,请学员妥善安排个人时间;

3.学生应向附属医院缴纳培训费人民币1.2万元;

4.培训期间,学员需自行解决住宿及交通问题,与此相关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个人自行负责;

5.培训期间,学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单位的工作安排;

6.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属地及培训单位各项管理规定,如因违规产生不良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附件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附件2:《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医 学 院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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